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第十一次管委會會議紀錄



  啟昇之星商業大樓
第二屆第十一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期:100年05月12日(星期四)      間:下午19時00分
 地  點:新店市建國路257號R1樓-交誼廳
     席:主任委員:黃世楨             記 錄:總幹事 雷文靜        
出席席位:6位、如簽到如附表
缺席席位:2位
列席人員:廣埕公司-經理林克宏  
          全大機電公司- 劉老闆
          岳洋公司-江經理

一、            主席報告:
1.     本次會議應到:8席、實到:6席、缺席:2席、1 席請辭、已達開會法定人數,主席在此宣佈開會。
2.    有關1席委員(陳如玲副主委)請辭,待陳副主委回國時請總幹事再問清楚是辭副主委職務或一並連委員也辭
   管理中心於5月20日請示陳副主委,她明確表明一並連委員也
   請辭,請再選任後補委員。
管理中心工作報告:
1.管理委員會委員於3/31日開評選會評比4家機電、消防、污水廠商,由全大機電公司勝出,此公司掛保證3個月內將汙水臭味問題解決,4/4日總體檢,4/11日開始整治,目前要管理中心配合處理的有下列幾點問題:
a、4/11日至1F2家餐廳檢查截油槽、都有固定的過濾及清理,至車道口的截油槽檢查,發現又滿了,因上一次(2月底時)並未抽完全,若量超過一半就無過濾效果,而餐廳又將垃圾及雜物像餐巾紙、吸管、抹布及大量油類等等丟入,這些都直接下化糞池,造成化糞池可能要提前抽取,這也是臭味的來源
 處理結果:4/11日告知西堤、盛饌餐廳店長,4/14日晚上已抽除及清洗截油槽,至於是否必須一個月抽一次、西堤、盛饌、原燒有不同的看法
 管委會裁決:先發函告知3家餐廳此事(汙水臭味)已嚴重到會影響整棟大樓的空氣、生活品質,若有意見可約時間與之會談。全大公司劉老闆建議、2F餐廳應將截油槽完全抽取清洗乾淨,並落實日常維護保養避免截油槽滿溢而喪失其功能、導致社區汙水系統不堪負荷及社區汙水設備損壞,另請管理中心針對清理社區所有汙水槽進行訪商詢價,將汙水槽全部清理乾淨後再開始汙水系統正常的循環,培養好菌後再報汙水檢測申報,日後由汙水保養人員於每月4次的保養日查看並記錄截油槽內的量有無超過一半,超出時會告知總幹事,由總幹事請餐廳處理
 b、汙水控制盤內電池接觸器SP11~12各有8只生銹,要更新,為避免日後有漏電及跳電情形發生
 處理結果:4/11日電話聯絡阜川公司約16日來檢視後換新,無費用因還在保固期內(9/30日約期滿)
c、大公盤自動功率因數器無法自動啟動,導致設備啟動時功率因數不足80%,消防泵浦控制盤內電磁接觸器SP-21生銹、泡沫泵浦控制盤內電磁接觸器SP-21生銹及無泡沫原液,消防R型總機內有一組中繼器故障,汙水水質檢測提報
 處理結果:請全大報價;大公盤自動功率因數器更新13,500元, 消防、泡沫泵浦控制盤內電磁接觸器更新980X2=1,960元,泡沫原液400公升20,000元,中繼器更新4500元,汙水水質檢測申報10,000元
 管委會裁決:全數更新;由全大公司施作,其中的大公盤自動功率因數器為何不到2年就報銷?泡沫原液當初建商有無點交為何是空桶?要請示機電黃委員
2.前期會議決議防火巷淨空案
  處理結果:2/23日開始勸導、發函,小蒙牛的洗衣機、排風
  管已在5月初時拆除,目前整條防火巷就剩下盛饌的垃圾桶還
  擱放在巷底、因他們要申請放置的地點,他們選擇一F車道口
  旁鐵門後、並希望將鐵門拆除(附申請書及照片)
 管委會裁決:先請示機電黃委員、本大樓哪裡還有無爭議的
      地方可供放置?此案下次會議再議
3.    原燒申請排煙管設立位置,面靠(民權路)防火巷2~頂樓(附申
   請書及照片)
  管委會裁決:先請示機電黃委員此事的可行性及有無違法?
  此案下次會議再議
4.    前期會議決議小蒙牛、一銀門口不可停機車並請廠商估價車阻石之事
      處理結果:住戶建議放置圓形車阻石可阻止機車進入,已請起
      造廠商翔聯石材公司來估價,實地測量放置點為86號底走道
      出入口處放3個為三角形狀,再過來的花圃中間2個,共為5個
      X@12000元=60,000元。目前管理中心已先放置多個障礙三角
      錐、人工規勸及驅離,成效不錯,唯有一銀於每日3:30前陸續
      有到銀行辦事的臨停機車,已有口頭規勸一銀
      管委會指示:購買車阻石之事暫緩
5.    一銀、大廳、住宅區門口廣場上的地面石磚破裂,天氣熱時石
   磚會左右膨脹翹起非常危險、萬一行人出事就有責任歸屬的問
    題,翔聯石材公司解說石磚會破裂是因有車重壓而只要有一塊
    破裂後就會有連鎖效應,必須有破就要更換
   管委會裁決:先請示機電黃委員此事是否與施工品質有關及
  要如何處理?並發函告知一銀、若未能勸阻其客戶機車違規臨
,人行道石磚損壞需由該行負責修繕。
6. 小蒙牛餐廳女廁地面防水層施工不良滲漏水至B1
處理結果:啟昇建設有派人修復,目前無滲漏水
7. 3/21日委員會同會勘地下停車管理公司完工報告時規定,B3
   汽車位內不可停機車及放置雜物,要停機車請租B1獎勵停車
   位;住戶申訴說是之前的管委會同意,因那時 B1的獎勵機車
   位不夠,為了能讓承租戶及在此大樓工作的人有機車位停,所
   以就讓B3有汽車位的人停機車。住戶問若執意於B3汽車位內
   繼續放機車、管委會會如何處理﹖
   處理方式:目前管理中心採用不斷開告發單方式規勸,但配套
   方式要B3住戶租B1機車位、現已租滿無位置,請示管委會
   管委會裁決:於下次會議再議B3的配套方式
8.景道公司的安防系統(監控、門禁、對講、停車號誌系統)保固
  期限為6/30到期,是否續約?此公司規定逾期簽約視同沒有
  保修合約,得按服務費價目表付費,請示管委會
 管委會裁決:請景道公司草擬合約
     9.三菱電梯保養人員建議、貨梯內要請專人將刮傷非常嚴重的表
      面作除銹後再上一層防鏽油、最好再用木板圍住保護、地面
      累積的油汙也要請專人清理後也要鋪板,才能讓貨梯壽命延長
     管委會裁決:發函給使用此部貨梯的2、3、4樓用戶,請他們
      共同處理
   10.住戶問靠慈濟這面有一家餐廳為了裝排煙管鑿牆面一個大洞
      破壞房屋結構及排放油煙有毒氣味影響住戶健康,管委會要
      如何處理?
     管委會裁決:請示機電黃委員看是哪家餐廳?(排煙管鑿牆面
      一個大洞此事黃委員已於5月18日將排煙管接回及用木作補
      好大洞)
叁、討論事項:
  一、案由: 地下室停車管理開放後的相關事宜討論案
    1.住戶問地下室停車場未通過區分所有權人同意為何施工?
    2.有無向使用管理科報備?有許可證明嗎?
  岳洋公司回答:已向使用科申請,目前使用科已來函要他
  們繳費(附件: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函文)
   3.住戶建議B2下B3的車道口要加裝會響的閃紅燈,並將牆面
     的請勿開下住戶專用區的壓克力招牌黏貼住,不要隨便靠
     在牆壁上
     岳洋公司回答:目前已有一個會閃的紅燈,牆面多餘物早
     已清除放置B1收費亭旁(管理中心已口頭規勸此處也不可
     以放置)
   4.B1.B2.車道中間畫線,為避免來、去車會相撞
   5.入B1口旁的邊牆及出去時要右轉旁的柱子要加裝軟墊避
         免碰撞
   6.指示臨停車往B2的標示非常不明顯,常常開過頭又倒車,容
       易與出去的車輛相撞
7.住戶反應停車管理公司的停車廣告看板設計不美觀及放置
      點非常凌亂
   8.住戶反應一張感應卡不夠,要讓有車位者再加購一張感應卡
     委員指示:請岳洋公司將B1鐵門、柵欄機、B2鐵捲門結合
     成一副遙控器,這樣住戶就有一張感應卡及一副遙控器
     岳洋公司於5/17號反應技術有困難,目前先將新發的感應卡
     再調整它的靈敏度
   9.住戶反應地下室開始收費後為何無卸貨區,他們要去哪裡卸
     貨?
     討論:因第二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會議有此議題,而萬海當
     時說看啟昇建設願意他也願意出一車位,此事要請示機電黃
     委員
決議:由於時間不夠,以上有未討論到的議題於下次會議再議
 二、案由:資源回收討論案
討論:由於大樓無開源來增加公共基金、每個月扣掉開銷幾乎打平,
   大樓也會老舊後續需要更多的維護保養開銷,而資源回收捐
   給慈濟也有一段時間,住戶建議試做一個月到底資源回收有
   多少金額                              
  決議:委員決議先找3家環保科技公司將計畫書呈報後試行至8月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再由大家決定
.臨時動議:住戶問99/8/24日開的第二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內的
             臨時動議決議通過由啟昇建設增設的R樓活動廁所、
             為何到現在委員會沒有督促進行?
   委員指示: 要請示機電黃委員要如何處理?
             若無法建活動廁所,啟昇建設公司也要將這項回饋的金額提撥出來做其他方面的建設

伍、主席結論:
下次會議時間:再與委員協調

陸、散會。(22時30分)



         主席簽名: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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