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約 書
場所名稱:啟昇之星社區管理委員會
場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57號
消防署核准檢修專業機構<(99)消合延八變證字第066號>
檢修機構:全大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元路二段16巷11號1樓
電 話:(02)2915-4759 傳 真:(02)8911-8944
聯 絡 人:劉慶豐 先生 手 機:0939-006-708
機電、消防設備保養維護合約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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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契約人:啟昇之星社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全大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主 旨:甲、乙雙方簽訂本維護契約,並願共同遵守下列條款,以確保雙
方之權利及義務。
條約一:保養標的物之內容,詳如乙方報價單,報價單及增訂條約所列各
項視為合約之一部分。
條約二:每月保養費用新台幣 壹萬貳仟 元整(未稅,含年度消防設備檢
修申報;材料、零件、工資費用另計)。甲方須於次月10日前將
上月保養費暨相關耗材、零件、工資等以下列方式之一,支付予
乙方:
(1)自行匯入乙方指定之金融機構。( 萬泰商業銀行 新店分行
戶名:全大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帳號:039118012207 )
(2)通知乙方派員收取,並以現金或即期票據支付。
條約三:合約簽訂後,乙方須於壹個月內提出有關標的物內各項保養項目
之檢測報告及設備清單,如遇設備有遺失及損壞現象或故障,乙
方應善盡告知義務建議改善方式,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條約四:本合約有效期間,保養標的物內之設施,如須增設及修改或遷移
,須經由甲方同意後,始由乙方規劃施工。 (甲方得自行委由第
三者承攬上述工程。該第三人完工並由乙方會同驗收通過後,始
納入乙方保養範圍內。)
條約五:乙方於檢測報表內所列有關公共設備之各項缺失,經由甲方承辦
人員簽章認可後,應立即通知甲方改善,如因甲方未能即時改善
,導致發生事故時,乙方不負任何之責任。若其因乙方未善盡告
知之責,致發生事故及損失時,乙方應負保險理賠範圍之責任。
條約六:下列項目維修需另議價處理:
1.馬達線圈須重新繞線。
2.發電機年度大保養。
3.揚水、污水、廢水泵浦故障拆修或更新等。
4.排水管路阻塞疏通或更換等。
5.高壓檢測修理 (其他弱電系統:對講機、監控系統、車道紅綠
燈系統或車道鐵捲門控制系統、防盜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
統及中央空調系統等…非合約內容之項目內,須由甲方另請
廠商處理) 。
條約七:本合約有效期限內,如因甲方人員或不屬乙方人員,對甲方委任
維護項目內之設備,為錯誤或不符安全規則之操作導致發生任何
意外事故或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條約八:乙方每月應派遣技術人員 四 次前往甲方之社區大廈做定期保
養及檢測工作。
條約九:乙方於每次保養之同時,須繳交保養檢測報告表,並由甲方所承
辦之管理人員簽章確認,且將保養檢測報告表留存甲方複寫之壹
份。
條約十:若因乙方技術人員操作不當,造成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三日內
修復完成,不得藉故拖延,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約。
條約十一:如遭不可抗力或第三人蓄意破壞所造成之任何災害及損失乙不
負任何責任及賠償。
條約十二:社區挑高處,如中庭、超高樓、車道…等,高度超過20公尺
長梯或鷹架,由甲方提供。
條約十三:本合約期間內,若遇甲方組織改選成立新委員會,新委員會各
成員不得藉故延付或否定前委員會所定之各項工程保養維修項
目並依約付款,新委員會若須重新訂約,應於舊合約期滿後,
再另行簽定續約書。
條約十四:合約有效期限內,一方非有違約之情事,他方不得中途任意終
止本合約,若甲方中突欲終止本合約時,非經支付未滿合約期
間之費用於乙方後,不得終止,反之亦同。
條約十五:甲方非將終止合約前,應支付於乙方之維修費用付清不得任意
終止本合約。
條約十六:正常保養合約內所規範之各項設備,如因未能通過政府機構之
各項檢測,而遭受罰款,乙方須負全責。
條約十七:乙方派駐現場之保養維修人員,如發生工安事件,導致人員傷
亡,所有賠償責任概與甲方無涉。
條約十八:合約到期前,甲方若無意續約時,應於合約到期日前三十日,
得以書面通知乙方。
條約十九:如有任何爭議,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理
管轄法院。
條約二十: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同意後另訂之。
條約二十一: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其效力自雙方
簽章之日起生效。
合 約 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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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自民國 100 年 04 月 01 日起
至民國 100 年 06 月 30 日止
甲方: 啟昇之星社區管理委員會
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57號
電話:(02)8667-5415 傳真:(02)8667-5455
法定代理人: [簽章]
聯絡電話 :
手機號碼 :
乙方:全大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元路二段16巷11號1樓
電話:(02) 2915-4759 傳真:(02) 8911-8944
負責人:邱雪珍 [簽章]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01 日
機電、消防 報價單
客戶名稱:啟昇之星社區管理委員會 聯絡人: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57號 電 話:(02)8667-5415
設備規格明細表:每月檢測 四 次。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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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 護 設 備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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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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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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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發電機系統測試保養(含A.T.S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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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動撒水設備責任分界至各樓層警報逆止閥為止。
2. 自動火警警報設備維護範圍至各樓層公共綜合盤,室內部份不在保養範圍,欲修復費用另計。
3. 左列第7項燈管、燈泡等耗材由業主提供,保養時段內更換,不另收工資。
4. 公共區域年度消防檢測申報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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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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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撒水、泡沫、採水系統測試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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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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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水系統檢驗測試(含各棟揚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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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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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頂樓進排煙風車檢驗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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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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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廢水幫浦檢驗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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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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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箱設備檢驗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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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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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明設備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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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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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設備檢驗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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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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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照明燈功能檢測及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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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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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系統及設備定期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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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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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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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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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火警警報設備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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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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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器、航空障礙警示燈檢驗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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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事故:
1.社區發生火災狀況。
2.非台電停電因素,社區無電可用。
3.台電停電時,發電機無法正常啟動供電。
4.〝揚水〞同一單位內2台馬達皆故障無法運轉。
5.非天然災害因素造成社區地下室淹水之情形。
◎保養維護範圍,僅限於大(小)公共區域(不含至戶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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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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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緊急事故無次數限制,本公司於接獲通知一小時內,派員至現場處理。
2.設備故障須更換另件時,先行報價,經業主同意後再行施工。
3.貴社區地下室污水設備目前有異味,三個月內本公司如無法排除問題,合約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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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保養金額 新台幣: 壹萬貳仟元整(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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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辦 業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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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絡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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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戶 批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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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戶 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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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慶豐
行動:0939-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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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915-4759
傳真:8911-8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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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大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元路二段16巷11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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